Java 重寫(Override)與重載(Overload)
重寫(Override)
重寫是子類對父類的允許訪問的方法的實現過程進行重新編寫, 返回值和形參都不能改變。即外殼不變,核心重寫!
重寫的好處在於子類可以根據需要,定義特定於自己的行為。 也就是說子類能夠根據需要實現父類的方法。
重寫方法不能拋出新的檢查異常或者比被重寫方法申明更加寬泛的異常。例如: 父類的一個方法申明了一個檢查異常 IOException,但是在重寫這個方法的時候不能拋出 Exception 異常,因為 Exception 是 IOException 的父類,只能拋出 IOException 的子類異常。
在面向對象原則裏,重寫意味著可以重寫任何現有方法。實例如下:
TestDog.java 檔代碼:
以上實例編譯運行結果如下:
動物可以移動 狗可以跑和走
在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儘管 b 屬於 Animal 類型,但是它運行的是 Dog 類的 move方法。
這是由於在編譯階段,只是檢查參數的引用類型。
然而在運行時,Java 虛擬機(JVM)指定對象的類型並且運行該對象的方法。
因此在上面的例子中,之所以能編譯成功,是因為 Animal 類中存在 move 方法,然而運行時,運行的是特定對象的方法。
思考以下例子:
TestDog.java 檔代碼:
以上實例編譯運行結果如下:
TestDog.java:30: cannot find symbol symbol : method bark() location: class Animal b.bark(); ^
該程式將拋出一個編譯錯誤,因為b的引用類型Animal沒有bark方法。
方法的重寫規則
參數列表必須完全與被重寫方法的相同。
返回類型與被重寫方法的返回類型可以不相同,但是必須是父類返回值的派生類(java5 及更早版本返回類型要一樣,java7 及更高版本可以不同)。
訪問許可權不能比父類中被重寫的方法的訪問許可權更低。例如:如果父類的一個方法被聲明為 public,那麼在子類中重寫該方法就不能聲明為 protected。
父類的成員方法只能被它的子類重寫。
聲明為 final 的方法不能被重寫。
聲明為 static 的方法不能被重寫,但是能夠被再次聲明。
子類和父類在同一個包中,那麼子類可以重寫父類所有方法,除了聲明為 private 和 final 的方法。
子類和父類不在同一個包中,那麼子類只能夠重寫父類的聲明為 public 和 protected 的非 final 方法。
重寫的方法能夠拋出任何非強制異常,無論被重寫的方法是否拋出異常。但是,重寫的方法不能拋出新的強制性異常,或者比被重寫方法聲明的更廣泛的強制性異常,反之則可以。
構造方法不能被重寫。
如果不能繼承一個方法,則不能重寫這個方法。
Super 關鍵字的使用
當需要在子類中調用父類的被重寫方法時,要使用 super 關鍵字。
TestDog.java 檔代碼:
以上實例編譯運行結果如下:
動物可以移動 狗可以跑和走
重載(Overload)
重載(overloading) 是在一個類裏面,方法名字相同,而參數不同。返回類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每個重載的方法(或者構造函數)都必須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參數類型列表。
最常用的地方就是構造器的重載。
重載規則:
- 被重載的方法必須改變參數列表(參數個數或類型不一樣);
- 被重載的方法可以改變返回類型;
- 被重載的方法可以改變訪問修飾符;
- 被重載的方法可以聲明新的或更廣的檢查異常;
- 方法能夠在同一個類中或者在一個子類中被重載。
- 無法以返回值類型作為重載函數的區分標準。
實例
Overloading.java 檔代碼:
重寫與重載之間的區別
區別點 | 重載方法 | 重寫方法 |
---|---|---|
參數列表 | 必須修改 | 一定不能修改 |
返回類型 | 可以修改 | 一定不能修改 |
異常 | 可以修改 | 可以減少或刪除,一定不能拋出新的或者更廣的異常 |
訪問 | 可以修改 | 一定不能做更嚴格的限制(可以降低限制) |
總結
方法的重寫(Overriding)和重載(Overloading)是java多態性的不同表現,重寫是父類與子類之間多態性的一種表現,重載可以理解成多態的具體表現形式。
- (1)方法重載是一個類中定義了多個方法名相同,而他們的參數的數量不同或數量相同而類型和次序不同,則稱為方法的重載(Overloading)。
- (2)方法重寫是在子類存在方法與父類的方法的名字相同,而且參數的個數與類型一樣,返回值也一樣的方法,就稱為重寫(Overriding)。
- (3)方法重載是一個類的多態性表現,而方法重寫是子類與父類的一種多態性表現。